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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咨询1.股东护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附带翻译件及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明
3.出资比例
4.法外方股东公正文件及资信证明、中方股东资信证明
5.公司经营范围
6.房产证复印件、住所证明及租赁协议
7.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有效证件(外方须附带翻译件)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附件1);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的资格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 指定委托书 d代理人代理证复印件/(拟设立)企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 中外合资部门审批流程
(一) 企业投资者向注册地外经贸部门(现为商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 注册地外经贸部门(现为商务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
(三) 申请企业将初审文件及申报文件报市商务委审批
(四) 市商务委在接到上述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并换发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