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准许证要哪些条件?上海戟瑜小编指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配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设备,具有对感官、标签等项目进行检验的能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领准许生产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经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申请企业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应当准予准许生产许可。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设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同意的;
2.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厂区周围25米内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如化工生产、矿业生产、屠宰场、饲养场、皮毛加工场、垃圾场或垃圾处理站等,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避免危及产品安全。企业厂房为全封闭式,并具有有效的自循环空气净化设施的除外。
3.具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处理、生产、包装、贮存、冷藏等专用场地,并符合:墙壁、地面应当采用不透水、不吸潮、易冲洗的无毒防霉材料(如耐酸砖、水磨石、混凝土等)建造;墙裙由浅色瓷砖或相当材料建成,高1.5米以上;顶角、墙角和地角呈弧形,内窗台呈斜坡式或采用无窗台结构;地面应当有1-2%的坡度和良好的排水系统;
4.具有良好的供水系统(应能保证水质、水压、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产需要),用水充足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具有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的设施以及工具和容器的洗刷和消毒、更衣、盥洗、废弃物暂存容器等卫生设施,并符合: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产生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接触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的工具、容器区分标志明显;生产场所和个人生活场所严格分开,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当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生产场地、设备和设施不得用于生产非食品。
6.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并备有统一的工作衣帽(根据不同生产区域的要求,为降低食品加工人员对食品的污染风险而配备的专用服装:如衣、裤、鞋靴、帽和发网等,必要时还可配备口罩、围裙、套袖、手套等)。